发布时间
2022-10-10
服务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
联系人
裴***
联系电话
139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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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额(万)
无
备注
苏州市 去年10月份我投资入股了一家教育机构的旗舰店 我在机构里还是任课老师 后面因为疫情机构发展不好旗舰店宣布破产清算 但是老板觉得我太亏所以将她个人在总部店的股份赠予了我百分之十在总部 但是她与我签订的合同是股份置换合同 在总部持续了一段时间后老板由于个人问题没法撑起总部机构 决定开会 开会后和股东一致决定破产清算 我想请问如果破产清算了我需要承担后期债务吗 我之前投入的钱有机会拿回来一部分吗 有没有办法让我不承担债务(成为股东期间我没有收到任何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