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09-18
服务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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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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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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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额
未知
备注
您好 我是正在实习的大学生 在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918号欧铂丽全屋定制实习一个半月(8.1——9.16)辞职后负责人告知我没有工资 并且说我签署的协议里还有5000的学习费用 当时签署的三份协议都被他们签完就拿回去了 并没有放一份在我手中 请问这种情况协议还有效力吗?他们这种行为是否侵害了我的权益?实习期没有工资是否违法? 签署的协议中提到底薪1k6 负责人口头说过实习工资有2k左右(从2021年8月1日起 金华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70元、1840元两档 金华市区内执行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070元) 而三方均盖章了的学校的三方协议中明确规定了不得收取丙方(本人)押金 培训费 实习报酬提成 管理费 实习材料费 就业服务费等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 但对方负责人表示那份协议和他们公司的协议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