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税务所:负责天彭镇、致和镇二环路内所有除个体工商户、建筑安装和房地产企业以外的纳税单位、全市涉外企业,以及石化基地规划区的地方税收管理、日常检查工作。2、第二税务所:负责天彭镇、致和镇所有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收的管理、日常检查和全市车船税的征收管理。3、第三税务所:负责全市地方税收的征收。4、致和税务所:负责全市范围内的房地产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外来房地产企业、建筑安装企业以及与房地产销售有关的营销公司、与建筑企业有关的劳务公司的地方税收的管理和日常检查。5、新兴税务所:负责龙门山镇、小鱼洞镇、通济镇、白鹿镇、磁峰镇、新兴镇等六镇范围内除建筑安装和房地产企业以外的所有纳税单位(内资)和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收的管理和日常检查。6、丽春税务所:负责丹景山镇、隆丰镇、桂花镇、丽春镇、红岩镇、葛仙山镇、敖平镇等七个镇范围内除建筑安装和房地产企业以外的所有纳税单位(内资)和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收的管理和日常检查。7、军乐税务所:负责天彭镇、致和镇二环路外所有除个体工商户、建筑安装和房地产企业以外的纳税单位(内资),以及军乐镇范围内除建筑安装和房地产企业以外的所有纳税单位(内资)和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收的管理和日常检查。8、蒙阳税务所:负责九尺镇、升平镇、三界镇、蒙阳镇等四个镇范围内除建筑安装和房地产企业以外的所有纳税单位(内资)和个体工商户的地方税收的管理和日常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