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以及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三种情况下可以约定服务期,除此之外劳动合同的年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再次,单位内部购房价格优惠算作职工福利待遇,是劳动待遇的组成部分,不可以福利待遇为由限制劳动者合法权益,你以员工价买房应作为是公司对员工的福利待遇,一般在法律上签这样的东西,法院是不支持的.2.买房后,请注意手续是否完整,如网签后,是否有去备案,你应拿购房合同到房管局查是否已备案,如果有,就是存在事实已购房.另外,注意自己本身是否存在过错,如缴款证明及手续,购房合同及发票,查看是否已盖章签字等,如果是,那么你更加有胜算.3.如果该房子已生产完毕后,由开发商做好产权登记后,进行分割后,进行过户的,如果按合同上交付日期以内开发商不办理的,可自己到房管局备案,超过时间开发商不办理,可视为违约了.4.协商不成功后,可从法律手段,一般这类型的案件,胜的较多,以合同为事实依据的,过了时间开发商仍旧不办理,可要求赔偿违约金.起诉后,胜后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就不怕开发商耍赖了.个人认为,毕竟是曾经为之服务的公司,还是最好打下感情牌,毕竟撕破脸大家都没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