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建置唐贞元中(785~804年),析侯官县西乡十里置梅溪场。不久,升为梅溪县,后仍为梅溪场。又再设,改名梅青县。五代后梁乾化元年(911年),王审知认为梅溪与大江会,江浊而溪清,乃改梅青为闽清县,隶福州。其后福州名称屡更,闽清均属之。民国元年,闽清县隶东路道(民国3年,改称闽海道)。民国14年,废道,闽清县直属省辖。民国22年11月“闽变”,12月,闽清县隶闽海省。民国23年1月,“闽变”失败,7月,闽清县隶第三行政督察区。民国24年,闽清县隶第二行政督察区。民国32年,闽清县隶第一行政督察区。民国36年4月,全省调整为7个行政督察区,另划闽清等8县和福州、厦门2市直属省辖。1949年9月,闽清县隶福建省人民政府第四行政督察区。1950年,隶闽侯专区。1956年,隶南平专区。1959年,复隶闽侯专区。1971年,隶莆田地区。1983年7月,闽清县划隶福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