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我觉得也得分情况而定,规矩是人定的,规矩是死的但是人是活的,现在好多企业的规模都是不同的,所以制度也有所不同。制度上的因素决定探亲假。根据一个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员工必须能够享受探亲假,享受法定探亲假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同时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全民所有制工作人员;全年的工作;与配偶、父母和假期分开。具体如何根据“规制”,每个省的人民政府,直辖市可以制定实施细则,因此各地都不同。特别地,有三种家庭休假:配偶,一年一次,一次30天,差旅费由单位承担;未婚父母每年一次,每20天或2年,每次45天,旅费由单位承担;与父母结婚,4年,20天,往返费用应在每月标准工资的30%以内,这比单位负担要多。其他特殊指示为:家庭休假是带薪休假,单位需要支付工资;休假假期包括公众假期和法定假日,但往返时间应扣除。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原则上不另安排节假日,在访问期间应放假,也是学校工作人员在夏天和寒假来访,但如果放假时间短,可以适当安排补休日。根据这些规定,探亲假不是所有国企都有的,也要根据很多因素来决定的,地域问题和员工自身的家庭因素,有没有探亲假是根据不同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