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的giraffe
1、这样处理是可以的,至于正确与否,要看原来总经理是否欠公司款项,如果不欠,则属于公司欠总经理的,应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2、股共同时做为公司管理人员拿工资是很正常的。每月有一笔暂收款,所挂科目也没错,转到经理名下用的分录也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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