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以浙江省农民合作社注销为例,说下农民合作社具体注销流程以及所需材料: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2、受理: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初审工作;3、审查:区市场监管局自收到报送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核准: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营业执照。 注销所需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一份。清算组成员签署的《指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一份)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一份)。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原件一份),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原件一份),或者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原件一份)。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原件一份。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原件一份。清算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其复印件(依法免除公告义务的不提交),原件或复印件一份。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产生的文件及名单,原件一份。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⑴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一份;⑵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原件一份)、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原件一份)、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原件一份)有分支机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证明,原件一份。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原件一份。以上材料窗口登记或网上申报现场递交:申请人提交书面材料。全流程网上办理:电子文件存档,无须提交书面材料。 收费情况不收费办理地址当地政府服务中心扩展资料农民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于2006年10月31日成立。农民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至2013年,全国农民合作社超过90余万家,合作社如何起步经营,成为越来越多合作社在实践探索的问题。参考资料:浙江政务服务网-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