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正常流程,如果房东的房屋是商业用房,一般是要出示产权复印件的,如果在复印件上标示有“此复印件只供承租方注册公司使用,其他用途无效”字样,他是没有任何风险的,但是房东估计也是比较精明的人,他不给你无非也就是一下几个理由,把它解决好,就可以了。1)怕你们公司资质太差,伪充公司资产,万一你们公司经营不济或用房产抵押,损失就就大了?2)拿这个地址作公司所在地注册使用,这个是很正常的,但是假如你们公司到时租赁到期或者中途违约,而地址又不迁出去的话,那他再找下一家承租客户的话就难了,除非下一家进来本身就有营业执照,但是这终究是个问题,肯定是要有官司的。3)当你用这个地址注册以后,他的房屋信息就会在工商及房屋租赁所备案,要交租赁税的,就是要到税务所去开房屋出租发票,如果以后你中途退租了,下一个租客不一定要经过正规手续来租赁,也许就会直接跟房东成交,这样房东就承担着逃税的风险,而有重新去审定时间按季度交税的话,一是金钱损失,二是手续麻烦,一旦被税务局查到的话(因备案过,被查的可能性极高),处罚的程度是还是蛮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