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纳入。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根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在清理整顿期间,应当制订整顿方案,并按照整顿方案进行整顿,同时由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整顿的实施。在这种情况下,母公司对其控制权同样受到了限制。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根据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宣告破产后,必须设立清算组,由清算组负责企业的破产清算工作。破产企业的财产在破产宣告后,即由清算组接管,并由清算组行使管理和处分权,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非法处理破产企业的财产等。在这种情况下,一是母公司对宣告破产的子公司财产没有控制权;二是破产企业不能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属于非持续经营的企业。因此,不能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