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法定人变更不影响公司债务承担,仍然由原公司承担公司债务。如果是以你个人名义借款,没有证据证明为公司借款的,需要你个人担。公司换法人后之前公司债务并不因此而发生变动。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后,只要不存在抽逃出资等情形,其对公司债务一般不存在额外的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第七十六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扩展资料:相关案例:输了官司后,某公司负责人游某不但拒不给付钱款,还将母亲变更为公司负责人。然而,大量证据显示,游某仍然是公司的实际负责人。近日,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法院对游某司法拘留15天。老刘和小刘是某家居连锁公司员工,二人因劳资纠纷起诉公司后,皇姑法院经审理判令家居公司给付二人在该公司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和养老、医疗保险以及支付失业金等,总计24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家居公司一直没有给付二人欠款,二人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官多次到家居公司找到负责人游某,但游某表示他已经不是公司的法人代表,无法履行义务。经查,该案早在诉讼期间,游某就已将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到其母亲名下,并将公司的经营地点名称更换。执行法官认为,游某母亲已年近70岁,长期在外地生活,根本无法履行法人代表职责,在诉讼过程及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游某仍然行使法人代表职权。在长时间耐心劝解无效的情况下,执行法官认为游某规避行为较为严重必须予以制裁。据此,皇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家居公司实际负责人游某司法拘留15日。在被拘留3日后,游某主动要求履行判决,使得该案件以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为躲法院判决变更公司法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