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女游浆糊
体现了行政强制执行的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规定在《行政强制法》第四章“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中,“总则”第六条规定,“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这一原则应普遍适用于行政机关自行执行程序和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在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决定时,对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且行政机关同意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滞纳金。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符合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符合立法本意。
浏览7631 回答1545 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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