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来讲,营业执照注销烟草证也要注销。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受法律保护。烟草专卖许可证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废止,或者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烟草专卖局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扩展资料: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烟草专卖局应当依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部门规章)第四十四条第七款规定和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等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决定:依法取消其持证人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并在三年内作出不予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决定。第四十五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或者其上级烟草专卖局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撤销烟草专卖许可证,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一)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二)超越职权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三)违反法定程序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烟草专卖许可证申领条件的申请人审批发证的;(五)依法可以撤销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其他情形。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