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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非章程约定,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没有“优先受让权”2、股份有限公司对“董监高”转让股份有特别的限制,有限公司没有。如:董事、监事和高管在职期间,转让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格水物獭致知
程序一样的,都需要签股权转让协议、开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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