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管理资源吧第一节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处罚操作程序摘自《永【2004】财通字第0074号》为了执行财务处罚制度、内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根据《行政处罚管理办法》制定财务系统操作细则:一、处理程序:1、各级财务人员在执行财务会计业务中,发现任何岗位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或不作为,与直接主管协商后,出具《财务内控检查处理表》,复印件上报财务经理,由财务经理填写《财务内控奖惩建议书》。2、财务中心(财务部)开展专门检查及内控部稽查作业中可以直接出具《财务内控奖惩建议书》,报总监审批。3、财务管理中心处理建议由各部门经理报总监审批,分公司处理建议财务经理报分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中心专员和分公司财务经理签名的财务内控处理意见书在第一时间报中心内控部备案。4、各级财务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违规事项后,从培训教育入手,发扬团结互助精神,解决问题,但对粗心大意、缺乏责任心或违背基本操作规范的岗位应严肃处理。二、结果执行:1、人力资源中心拥有最终处理处罚裁决权,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决定,签署意见;2、各财务部门出纳根据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或分公司人事行政部批准的处理处罚决定书收取罚款,开出XX收款收据,每月附表:财务内控检查表、财务内控奖惩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