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引入一个运行的建设项目发放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之前,必须去领取施工许可证,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计划地投资于固定资产的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取得了日本主要选址意见书,施工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三),以满足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的建设的需要;(四)土地征用手续已办理完毕;(五)招标已完成,施工单位已确定;(六)建设单位已委托施工监理和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有资格的管理机构的批准,建设单位在项目回项目经理已确定;(七)所需的资金,物资,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已落实;(八)根据已经统计部门的统计登记的规定;(九)其他条件应已付诸实施。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