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利润而或说剩余价值生产交换的就是商品,商品是产品,产品却不一定是商品。从字面意义上看,产品即生产之物,商品即商业关系品。货币是用于衡量商品价值(由社必劳时决定)的,也是商品,或者说更是商品。产品,生产所得,不管是利用自然手段(种植、饲养)还是机械手段(加工、改造、创造)所得,只要它有被人来使用的价值,就成了。商品,重交换而非使用,这是对于制造它并想通过交换获利的人而言的。而对于购买它的人,重视的还是使用价值。正是这种使用需求商家才有交换的机会。随时把握好买者的消费需求并有分析趋势的能力是商家盈利的重要条件。商品,仍然是产品,只不过是被商家用于大量化生产用于交换了,所以才有了另一重身份。作为商家,利用劳动者的努力以获得产品并用于交换以输出商品,得利,用于支付机械、原料、劳动工资(这是可变的且永远不可公平衡量)等,商家财富却大大增加,这就是商家尝到的剩余价值的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