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回圈的常见弊端有:盲目购建;资本性支出挤占生产成本;固定资产盘盈不入账;固定资产闲置不处理,造成报废;固定资产残值不入账;虚增(减)折旧,虚列维修费用支出等。相应地,其内部控制可从以下八个方面入手:固定资产回圈的职务分离有关固定资产的主要业务有:编制资本预算;购置固定资产;验收固定资产;保养和维修;折旧;盘点;报废与清理。为了加强控制,各业务必须有明确的职责分工。1.固定资产的需求应由使用部门提出。采购部门、企业内部的建筑或建设部门一般无权首先提出采购或承建的要求。2.资产请购或建造的审批人应与请购或建造要求提出者分离。3.资本预算的复核审批人应独立於资本预算的编制人。4.固定资产的验收人应同采购或承建人、款项支付人职务分离。5.资产使用或保管人不能同时担任资产的记账工作。6.资产盘查工作不能只有使用、保管人员或只有负责记账的人员来进行,应由独立于这些人员的第三者共同叁加。7.资产报废的审批人不能同时是资产报废通知单的编制人。资本支出预算控制编制资本支出预算,应由工程技术、计画、财务、采购、生产等部门的人员共同叁加,以便减少资本支出预算错误发生的可能性。资本支出预算必须在考虑多种因素的基础上予以编制。这些因素包括:投资预算额、该投资的机会成本、投资的资本成本、预计现金净流入等。对於投资额较大的专案,资本支出预算应有各分项投资预算额,以便日后对投资实际支出额的控制。而对於投资将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资本支出预算则必须由董事会批准才能执行。批准的程式应严加控制:首先,资本支出预算的编制者应与该预算的审批者分离;其次,由於资本支出预算的编制,主观成份较多,故应由独立职员对资本支出预算的各种资料和资料及预算意见进行复核;最后,对於预算金额较大或对企业未来经营状况有重大影响的投资专案,管理当局还应请与投资利益无关的第三者(如专门的谘询机构、工程技术人员、会计师等)对资本支出预算进行研究与评价。只有经过资料资料的复核审查或取得有关专家认为可行的书面意见后,管理当局才能批准资本支出预算。有权批准资本支出的人员应由制度规定,且预算金额越大,被授权人的级别应越高。对於投资将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资本支出预算通常规定必须由董事会批准才能执行。任何批准应形成书面档,并须编号归档控制,便於日后控制支出总额和追查责任。固定资产验收控制从外部购入的设备,其验收程式可按照存货验收程式进行,所不同的是固定资产一般要求有较高等级的技术人员来检查其质量或精密程式,故购入设备必须经过专职工程师的检查,并在收货报告单上签字同意。通过建筑或通过安装取得的设备在正式向承包商签发验收合格证收前,应作全面和综合性的测试验收验查工作。各种监督和测试工作应当加以文字记录,并作为工程验收合格证书的附件妥善保管,验收合格证书必须由指定的授权人审核签字。固定资产入账控制固定资产应分类设备各种帐户,分别记录。其分类有:房屋、机器设备、家俱、办公设备、运输设备等。各类资产帐户应附有单独的卡片或表单,记录财产各种详细有用的资料。每张卡片或表单应记录每项资产的简要说明、存放地点、购入或建造日期、相应的凭单或工作单号码、资产的价值、规定的计量单位、折旧计算方法、估计残值、每会计期应提折旧及累计已提折旧金额。此外,固定资产记录还应表明该项财产维修和保养情况。所有卡片或表单应编上交叉索引号码,以便同控制帐户或其他记录相核对。明细分类账的记录至少每年同总分类控制帐户核对一次。控制制度应规定核对中发现的差异应用适当的加以揭示。对差异作出任何调整前,应由一名指定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对差异进行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批。财会部门在登记各类资产明细账时,应有适当的复核程式来验证各种应计入资产价值的费用成本,防止多计或少计财产价值。固定资产维修控制企业应设置专门管理固定资产的机构,加强固定资产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该机构的职责包括:每年制订出各类房屋设备等的维修计画与实施维修计画或根据使用中出现的应急情况采取修理措施;监督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对使用、维修和保养的结果进行记录等。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对各种房屋和设备分别设置表单来记录使用、维修和保养情况,或者直接在替代房屋设备明细账的卡片或者表单上记录这些情况。记录应当定期检查。在会计上,对於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费用应全部计入当期或分期摊入各期成本费用中,需要由非记录房屋设备明细账的其他职员来监督。此外由财会部门逐日编制维修和保养费用表,以分析各月之间费用重大波动的原因。固定资产折旧控制折旧控制的主要作用在於保证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及残值估计的合理正确。为此,企业应广泛徵求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会计人员的意见;收集类似设备的各种历史资料,叁照税务部门规定、标准。折旧方法一经选定,应一贯沿用。折旧方法的改变,事先应由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并在财务报表上说明其理由。固定资产盘点控制固定资产同存货相比,遗失或被盗的可能性较小,但他们长期地存在,物质实体同帐面记录不一致,或者物质实体已处於不正常使用的状态,或者被遗忘的可能性也较大。定期盘查固定资产是保护财产的必要控制手段。企业应定期(视财产的性质不同而不同,通常至少每年一次)组织盘点固定资产实存情况。盘点工作应由负责保管、记账等不同职能的人员以及厂房设备无关的其他局外人共同担任。盘点结果记录在盘点清单上,清单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名称、类别、编号、存放地点、目前使用状况和所处状态等。盘点人员(一般要求两人以上)应在盘点清单上签字。实地盘点结束后,应将盘点清单内容同固定资产卡片相核对,如发现差异或固定资产已处於不能正常使用状态,应由固定资产保管部门负责审查其原因,经过一定的批准程式,才能进行帐面调整。每次盘点的清点单应归档保存。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控制固定资产报废、清理环节可能存在如下风险:资产的出售、废弃、停用、重新定价或转由个人使用并未得到批准;本可以使用於其他方面的资产被出售或废弃;由於资产清理未通知财务部门,造成记录有误。为此,企业应制定严格的程式来处置固定资产,在未经审批之前不得擅自处理。首先应编制财产报废、清理通知单,通知单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卡片上记载的所有内容、报废理由、估计清理费用、估计残值回收等。其次,固定资产报废通知单需由不同级别管理人员审批。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主要生产线、建筑物等)需经董事会批准;金额较小的经部门经理或其他授权人员批准即可。固定资产报废通知单至少一式三联,一联由审批人留底备案;一联作为执行报废工作的授权证明;一联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收到执行完毕的报废通知单后,应审查通知单是否经执行部门主管的签字认可,并应及时注销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