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楼主的情况可能是有两种原因一、开发商的大产权仍没有办下来二、开发商将你所购买的房产在银行做了抵押,目前无法办理小业主的房产转移登记。另外,如果大产权已经有了。你可以自己去建委办理房产证,比开发商去办快很多,而且还可以省下开发商代办产权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