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证》指南一、服务对象在辽宁省境内(大连市除外)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和拟在辽宁就业的外国人。外国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二、办理依据(一)原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布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二)原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办发[1996]65号)(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持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5]323号)(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22号)三、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的条件个体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不能聘用外国人。其他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四、外国人在辽宁就业应具备的条件1、年满18周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身体健康;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3、无犯罪记录;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五、申办材料(一)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需提供以下有效文件:1、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2、聘用意向书;3、拟聘用的外国人的有效证件(如外国人未进入中国,提供复印件)4、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5、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6、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7、《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8、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二)申办《外国人就业证》需提供以下有效文件:1、《外国人就业许可证》;2、《外国人就业登记表》;3、外国人有效护照(原件及首页、签证页复印件);4、用人单位与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法人除外)或代表证;(三)申办《外国人就业证》延期需提供以下有效文件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继续聘用外国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应在其就业证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2、用人单位与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3、外国人的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4、用人单位的延期申请报告。(四)申办变更职务需提供以下有效文件:1、变更申请报告(说明变更原因,新担任职务,用人单位盖章);2、聘书或任命书;(五)申办变更单位需提供以下有效文件:外国人在发证机关规定的区域内变更就业单位但仍从事原职务的,须经发证机关批准,并办理就业证变更手续。l、现用人单位的变更申请报告(说明原因,用人单位盖章);2、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3、原用人单位的离职(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4、现用人单位与所聘用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5、现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六)申办由外省市迁入需提供以下有效文件:迁入《外国人就业证》手续需十日之内办理。1、现用人单位的申请报告(说明原因,用人单位盖章);2、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3、现用人单位与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4、现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5、外国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6、个人履历证明(含个人最终学历和完整工作经历,中文打印,用人单位盖章);7、填写《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二寸免冠照片三张;8,需提供原颁发就业证的部门签发的就业证迁移或注销证明。(七)申办迁出就业证需提供以下有效文件:在集团公司内因工作需要跨省市工作岗位发生变动,可办理就业证迁出手续:1、迁出申请报告(用人单位盖章);2、外国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六、办理程序及时限(一)用人单位按规定提交有关申办材料。申办《外国人就业证》须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取得职业签证并入境后15日内提出申请。(二)省就业局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三)自受理之日起,如符合外国人在华就业规定,《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证》即时办结;(四)对不予核准的,应在办理时限内告知用人单位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