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刘新XX公司授权委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法人授权委托的管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在各项经济、民事及其他商务活动中需要委托授权代理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代理活动。第二章授权委托的管理规定第三条公司法律事务部是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事务的主管机构,应建立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台帐。第四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其它企业法人、经济组织、外单位人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规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方能申办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本单位组织、和人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通过公司法务部申办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五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严禁以加盖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书等代替授权委托书。第六条办理下列事项,需经法定代表人授权:(1)招标投标授权;(2)合同签约授权;(3)公证、见证、鉴证等事项授权;(4)诉讼、仲裁等纠纷事项授权;(5)其他需要授权才能办理的事项。第七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由公司法律事务机构统一办理,并指定专人保管。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