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乔大小姐
2017年3月25日消息“乌龙指”等多起新三板协议转让异常交易事件引发市场关注。25日,股转系统发布了《关于对协议转让股票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的通知》,为“乌龙指”现象画下终止符。该通知表示,为防范异常价格申报和投资者误操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全国股转系统将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通知显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申报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200%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50%。超出该有效价格范围的申报无效。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无前收盘价的,成交首日不设申报有效价格范围,自次一转让日起设置申报有效价格范围。通知自2017年3月27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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