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营业执照在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如果经营场所与住所(户口所在地)一致的,才在户口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从提问来分析,所说的营业执照应指个体工商户执照或者非国资的有限公司执照。1,办理个体工商户执照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所提出申请。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所,在受理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申请,查验有关证明,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后,应将有关文件报送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在受理申请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申请人。2,非国资的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向”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