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angelababy
(一)信息采集。各级畜牧兽医执法机构按照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列入“黑名单”的条件,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涉牧企业信息进行收集汇总,逐级审核备案上报省畜牧兽医执法总队。企业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违法违规行为(列入“黑名单”的理由)等内容;(二)事前告知。省畜牧兽医执法总队对拟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三)审定备案。经省畜牧兽医执法总队审核,确定并备案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四)信息公布。经确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省畜牧兽医执法总队通过河南动物卫生监督网等途径对外公布。原则上每年公布两次;(五)信息删除。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黑名单”届满前一个月,由提请其列入“黑名单”的畜牧兽医执法机构组织检查,在列入“黑名单”期间未发生本制度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并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将检查情况和建议上报省畜牧兽医执法总队审核,由省畜牧兽医执法总队将其从“黑名单”中删除,删除情况在原媒体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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