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中介购买一套二手房,户主是父亲,与我签合同的是儿子,当时无委托书,中介告诉我贷款没问题(没书面协议),我主动告之是二次买房,前次也是贷款,他没详细问告诉我没问题,过了几天公积金处告诉我,第一次购房超过人均面积,不能贷,只好再找中介,告之商贷,因为是国企,让我开收入证明金额太高,我告诉他开不出,因为第一次银行有存根,他让我出高价找人给我开假证明,但对方说国企难开,之后几天因为我个人原因不得不解除合同,中介就要求我付完剩下的服务费,我拒绝,现在卖方同意与我解除合同,但中介告知三方签的就得三方解除,还告诉卖方如果与我解除就不帮解除网签,所以现在未达成协议。我想问:1中介方是否有过失?2买卖双方可以自行解除合同吗?3网签双方没签字,只是中介打印的名字有效吗?4我需要付他签署的不合理服务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