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何娟自来水公司水质管理制度***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水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确保我司供水水质符合GB5749-85标准之规定,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的水质监测和水质管理工作由总工办化验中心具体负责,水质执行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第三条公司水质合格率执行建设部对国家二级城市供水企业考核标准,具体要求如下:1.出厂水水质综合合格率98%以上,其中大肠杆菌群不得检出。2.管网水水质综合合格率96.6%以上。其中(1)管网水细菌合格率98.5%;(2)管网水大肠菌合格率98.5%;(3)管网水余氯合格率98%;(4)管网水浊度合格率96%;(5)其余26项合格率92%。第二章水质检测和水质报告制度第四条严格水质检测制度。公司内部实行三级水质检测体系:即班组自检、水厂化验员监测和化验中心抽检的三级检测体系。并实行公司检测和行政监督相结合的制度。各水厂化验员在业务上接受总工办化验中心的指导和监督。1.班组自检:制水值班人员对原水、沉淀水、滤后水和出厂水浑浊度,出厂水游离余氯以及加氯量每小时测一次,并将沉淀池出口水浊度控制在10NTU以内,滤后水和出厂水浊度控制在2NTU以内。出厂水游离余氯一般情况:夏季控制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