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公司股权架构搭建原则有4个:1、一定要有一个核心创始人;2、预留一部分股权;3、利益结构要合理;4、设立一个良好的防利益冲突的机制(这点很重要)。1、一定要有一个核心创始人核心创始人要拥有足够控制公司的股权;如果这个人股份不多,那么就需要借助足够多的控制工具:比如其他形式的有限合伙平台搭建,或者是小股占大的表决权。创业公司如果没有核心创始人的话,这个公司走不远。2、预留一部分股权股权给谁呢?给两类人。一类是将来的核心员工。任何一个创业公司都需要大量人才,要人才只是发工资你发不起,或者说你发得起人家也不想留,这个时候股权就是最好的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工具,所以这部分股权要留下来用作股权激励。一类是将来引进的投资人。做创业公司靠自己的实力积累慢慢地去发展很难,那怎么办?需要引进投资人,引进投资人他就需要股权。所以,现在做创业公司的时候一定要预留一部分股权。如果不预留的话,公司股东把股权全部分掉以后,到需要股份的时候从哪里来?要么是大股东转让,要么增资。大股东转让股份就少了,控制权也受到削弱了;增资的话,所有人的股份都会摊薄稀释,你要是10%一增资变成8%了,股东心里会不舒服,可能又会有矛盾。另外,增资的转让手续比较麻烦。而预留的股权由核心创始人代持,需要用的时候大股东转让,手续比较简单。3、利益结构要合理股权不等于分红权,股权和分红权可以划等号,也可以不划等号。拥有股权可以享受表决权、控制权,但分红权可以让渡。有人要股份你不能给太多,但是分红权你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多给他一点,公司发展好了以后,约定好他得到他应有的回报以后再收回来。另外,做创业公司的时候会有人提供资源,而且在创业的时候没有这个资源真的做不了,比如你做移动医疗,你现在就没有这方面的人才或者没有医院这方面的人脉关系,或者做物流的没有政府对接的品牌,那怎么办?有人有,他出资源,其实资源可以换算成钱。资源可以折算,但不建议资源给股权的。如果资源方一定要股权,我们可以少给一点,给完以后也是通过分红权的设置或者优先转让权。要知道,如果创业成功的话这些股权是很值钱的,跟他现在提供给你这些资源远远划不上等号。通过合理的利益结构的安排,能够协调创始合伙人或者其他合伙人之间的一个股权的分配问题。4、设立一个良好的防利益冲突的机制(这点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