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卖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应当依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进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买卖的监督管理。山东古生物化石买卖现象较少,主要涉及莱芜地区三叶虫化石工艺品的买卖。燕子石是山东三叶虫化石的代表,燕子石是三叶虫躯体碎片的化石,化石中点缀的三叶虫躯体碎片样子很像燕子或蝙蝠,燕子石因此得名,燕子石是制作旅游工艺品和砚池的珍贵石料,在世界上都享有盛誉。三叶虫化石主要分布在济南、泰安、莱芜、临沂等地,其中莱芜圣井地区的燕子石化石最负盛名。莱芜市圣井地区作为莱芜市开采加工燕子石的重点区域,其开采加工燕子石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80年到90年是发展期,1990~1993年是盛行高峰期,之后逐渐衰落。通过市场调查,莱芜市三叶虫化石的销售点主要分布于莱芜市城区、圣井乡和颜庄镇等地,这些销售点的规模不大,属于私营企业,从业人数在6人左右,加工手段为机械加工,所用的设备有砂轮、车床、电钻等。众多的销售点所加工的产品大同小异,如砚台、笔筒、文砧、笔架、印盒、老鹰、帆船、花瓶等工艺品(图5.35~图5.38),这些工艺品一般销往一些大城市的旅游景点和各大宾馆,也有少数销往一些博物馆、大学和一些从事古生物化石研究的科研单位。图5.35三叶虫化石工艺品为全面保护古生物化石资源,规范古生物化石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莱芜市从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逐步加大了古生物化石开发保护管理力度。2000年,该市出台了《莱芜市燕子石资源开发保护管理办法》,设立了面积约12平方千米保护区,对燕子石资源实行保护性开采,严禁掠夺性开发。并埋设了界桩和保护碑,对三叶虫开展全面系统保护。2001年,莱芜市将燕子石保护工作纳入到《莱芜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将“圣井三叶虫化石遗迹保护区”列为禁止开采区,对原有的采石坑、采石场、石渣堆进行回填修整,以恢复治理生态地质环境;同时,针对近年来私采乱挖有所抬头的现象,莱芜市进一步加大对保护区执法巡查力度,通过联合执法,加大对私采乱挖古生物化石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目前,莱芜市三叶虫古生物化石非法发掘行为已得到了有效遏制,并且莱芜市人民政府也对一般保护三叶虫化石的买卖进行规范,指定了交易场所并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图5.36三叶虫化石工艺品图5.37三叶虫化石工艺品图5.38三叶虫化石工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