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吃糖z
按揭中的房产转让是存在风险的,风险主要来自买方.如果要买而又规避风险,可以采用以下方法:1.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合同的内容和实施步骤要详细,完整地反映转让的全过程.要对方领导作中介人.2.先交对方2万元是可以的,但要求对方出具收据.收据要写上支付什么款.以后每次还贷都要对方出具收据(因为必须以对方的名字才能还).3.这种合同一般不让公证,对方领导证明也派不了大用场.此两项均免.4.办理房产证时对方要缴纳营业税(房价的5.5%)和个人所得税20%.所以合同必须写明:国家规定的税收买卖双方各自负担.供参考.
鸭梨山大痕
首先要告诉你,你这样做很不安全!第一:我不晓得你买的这个房子是不是已经办理了房产证,如果你的卖方房子证办理了,还抵押给银行了,那么你搞什么单位领导开证明、公证、合同,都没有用。因为那不能代表什么,你知道吗,你和她签定的合同只是一个期权合同,只代表一个约定、一个保障。第二:你这个房子要交易,你们可以先签定买卖合同,但是要你得拿钱还清卖方的贷款,注销她的贷款才可以办理过户和贷款,或是由你的垫资人出资还,再由你从银行贷款还给垫资人,由卖方打收条、按手印。第三:你要申请贷款的话,一定要担保人,银行是不对个人的,你可以找担保公司或者找本市担保人,一定要有一定的还款能力。再说了现在很多银行不办转按揭,转按揭也只能同行,比喻你在建设银行办的按揭只能在建设银行办转按揭。还要提醒下你:我国的不动产是以登记发证制为依据的,不是说你定个合同房子就是你的,万一出了什么纰漏、扯皮什么的,你又要找证据,发不来啊!我是经纪人,见过的案子太多了。希望你不要上当若麻烦!
阿滋猫波斯猫
绝对不可以!你看看她还欠多少贷款,用你的首付还他的贷款。然后你再拿买卖合同去贷款。当然,首付不够可以用其他物业贷款。
竹林轻舞
你所说的问题大概可以概括成两个方面,一是房屋转让问题,二是转按揭问题。这两个问题都很难解决。一,国家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明文规定,转让房屋需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所以,在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转让房屋肯定不会受法律保护的。另外我有一个疑问,房产证应该是由开发商代为办理,与按揭贷款无关,只是在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上面会有一个有关此房屋已抵押的章,说明此房屋还在还贷款,银行还没有解押,但是无论如何房产证应该是可以在还清贷款之前办下来的。换句话说,如果申请了20年的贷款,按月还款,难道只能在20年之后办理么?这是完全不可能的。希望这一点引起你的注意!!!二,关于转按揭,原来的二手房中介公司可以帮忙办理。但是现在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除非你向一个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然后用这笔钱直接还清该商品房的银行贷款,这样如果可以办理产权转移的话,你就可以直接还款给你借款的银行就可以了,现在有能够提供这种个人服务的银行,多跑几家问问就行了,包括一些小一点的商业银行。最后,嘱咐你一下,这种行为无论怎么做都会有一定的风险,我原来有个朋友就深受其害,所以,无论怎样,我不建议这种还没有办理下产权证而且没有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就进行房屋买卖行为,因为一旦发生问题,吃亏的就只有自己。不过路也是人走出来的,方法还是有,就是注意一定要一步步规避风险,做每一件事都要落实在纸上。三思……希望能够帮到你!
奔跑de小土豆
1。这样肯定不行,而且现在新的公证法出来了,有些公证法律可能不予认定或直接撤销阿!2。就像上面那个人说的,作转按揭!办完手续到房管局去确认下,这点很重要!3。只有短期内能拿到房产证的才买,否则再便宜也不要,当然你钱多例外!楼上李双华律师是业余律师!起码不是房地产方面的律师!谁说产权证没出来就一定没抵押!他项权证,也就是抵押,是先与房地产证的!先签商品房合同,到房管局备案,然后去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去房管局办理抵押,银行见他项权证放款,开发商才能在合适的时间去办理产权证!!
神仙姐姐S
很简单的事情被你们搞的如此复杂.这种情况下如果按楼主所说房产证尚没有办下来,也就是说房子尚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给银行,那么是有一个第三者做担保的,一般是开发商,不然银行是不会发放贷款的.那么你现在要做的就是跟开发商协商,由他做一个房屋的更名手续并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再按买一手房的手续重新办理按揭贷款,这样是最保险的办法,唯一不足的是要给开发商一定的更名费.最好提前能跟之前的贷款银行沟通一下,一般没有问题的.我们做过很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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