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还真是比较新~因为刚批的哈尔滨银行,呵呵,具体如下:首先,融资租赁公司应该有了解吧?融资租赁公司分两类,一类银监会监管下,股东主要是银行背景;另一类是商务部监管下,股东无特殊限制,民营、外资、国有的都有。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就是哈尔滨银行在2012年递交材料,2013年初经审批通过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业务范围是农机、农具、新兴产业,辅助哈尔滨的小额贷款的业务组成。CBRC原文如下:“中国银监会关于哈尔滨银行筹建金融租赁公司的批复哈尔滨银行:你行《关于设立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请示》(哈银呈〔2013〕2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7年第1号)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会令2007年第13号)有关规定,批准你行筹建金融租赁公司。二、你行须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应落实拟设金融租赁公司的资本金、人员、营业场所等事项,并完成公司章程、拟办业务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订工作。三、筹建期间接受黑龙江银监局的监督指导。如未能按期完成筹建,你行应在筹建期限届满1个月前向银监会提交延期申请。四、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向黑龙江银监局提交开业申请,由黑龙江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