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进一步完善和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对尚未进行财务公开的地区,要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其实行财务公开;对已经实行财务公开的地方,要建立健全制度,提高公开质量,实行全面公开;对财务管理基础较好的地方,要积极推进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要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公开内容。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农村的实际情况和农民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丰富和扩展公开的内容,逐步实现农村有关经济事务的全方位公开。当前公开的重点是,结合农村税费改革,重点公开村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情况;结合清理涉农收费项目工作,对涉农税费进行公开;结合国家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重点公开粮食直补情况;结合对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公开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情况;结合化解乡村债务,重点公开村级债务债权状况等。三要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公开形式。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财务公开栏,作为财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同时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明白卡等形式进行辅助公开。要设立群众意见箱或意见反馈栏,听取群众意见。结合农村会计电算化进行财务公开是群众普遍欢迎的形式,要创造条件各级推行。四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检查和监督。要经常听取民主理财小组和农民群众对财务公开的意见,加强监督和检查。对于财务混乱、不公开或假公开、群众反映财务问题较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帮助其搞好财务清理整顿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务必让群众满意。逐步开展并指导村民小组、农(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行财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