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设董事会的,可以召开股东会议或临时股东会议,更换董事(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股东会不能依照法定程序召开的,可以由大股东召集和主持会议,依法作出决议.)。设董事会的,由董事会选举董事长,更换了执行董事或董事长就更换了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董事会形成决议后依法办理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手续请到当地工商局,填报相应的表格,由工商局审批即可。申办手续:(变更)1、申请报告;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4、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6、工商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7、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一般在30天内可以解决。费用,各地不一。请咨询当地工商部门申请报告是自己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