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注册要在考试所在地进行,如果工作跨省市区,可以进行变更注册。外地人员在北京变更注册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填写《行政许可申请表》;2、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本人不能前来办理,需提交授权委托书);3、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4、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原省、直辖市、自治区卫生厅(局)盖章);5、《护士注册健康检查表》原件(三个月内体检有效);6、现执业医疗机构的“聘用证明”文件原件;7、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8、中断注册者应提供本人临床三个月实践考核合格,并可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书面材料原件(附件2)或“护士继续教育学分合格证明”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9、《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10、现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1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盖公章);12、小两寸正面免冠近期同一底版彩照五张(自贴3张,交2张);13、每人次护士注册费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