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板该款项不准备归还公司的话,该增资方法不可取,如果确实想通过该方法操作的话一、建议老板将该款项重新退还公司账户,再将款项转入非本公司人员(特别是公司股东)的账户(国税总局关于个人股东向企业借款跨年未归还且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视同个人分红,征缴个人所得税),所以建议将款项转入非本公司员工的个人账户二、如果该借款准备短期归还的话(非跨年)借出时借:其他应收款—**个人临时借款贷:银行存款—**账户老板增资时借:银行存款—**账户贷:实收资本—**个人三、属不准备归还的借款,借出时,不作账务处理(即不对外披露,视同未达账项对待);此时,银行存款账户与账簿余额会有出入;但对于财务管理不严格的公司,只注重纳税申报,账实不符是很正常的;且部分税务、工商基层人员对于会计知识也不是很全面(因适用不同会计制度准则,会造成会计确认的口径不一)增资时借:银行存款—**账户贷:实收资本—**个人四、对于你实质“抽资”行为从公司账户转出的款项,有多种不同处理方法,鉴于网上,不便细说五、建议按方法二操作,做非本公司员工的个人借款,税法暂未有明确规定,你老板个人如有现金溢余,可将现金分次打入公司账户,视同个人还款(账面上挂的是“非公司员工个人”的借款),且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时也只是核实一下,对于现金增资,事务所出报告会很快、很直接,工商税务也只能是怀疑,无法可依;若账面长期未归还,且具备了相关条件、手续的话,税法是可以做坏账处理的(可以计提坏账的科目有: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