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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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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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市 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吗?我跟三个人一起合伙开的一家店,我跟另一个股东在职!是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万元我是法人,目前属于亏损状态,我们属于预收款,未消耗资金大概200万!在职股东突然走了,想让我宣布破产,他们觉得宣布破产只需要付10万就可以了,但是我认为未消耗的钱是要还给客人的,我们之前也分过钱!股东不同意!他说揍法律程序等法院判!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吗?